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(记者史传芝)“我孩子去外地上大学了,学校给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但是乌鲁木齐的医保也缴费了,怎么办?”3月23日,有读者通过“晚报融媒·帮您办”咨询两地重复交医保相关问题,记者联系市医疗保障局,相关人员对此做出了解答。
相关人员说,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分别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,这属于重复参保情况。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重复参保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。参保人员应该根据自身情况,保留一个参保关系,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。
城乡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。2025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医保在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了集中参保缴费,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根据相关规定,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,如果待遇享受期已开始,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,个人缴费不再退回。
相关人员提醒,从乌鲁木齐外出到其他地市上大学的,如果参加学校所在地医保,记得终止其他参保关系,别重复参保。
据了解,重复参保问题除了发生在异地升学的学生中,也会发生在跨省、跨制度的流动人员中。比如一些跨省流动参加工作的人员,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后,又参加了就业所在地的职工医保,这也是重复参保。参保人员也要根据自身情况,保留一个参保关系,终止其他重复的参保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