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
如果驾驶人未能及时
采取安全防护措施
或者停留在事故现场
后果将不堪设想
2025年4月5日,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剑黎高速剑河往黎平方向的刘家岭隧道内,发生了一起皮卡货车在隧道内发生故障后,导致被大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。

当日17时30分许,一辆皮卡车行驶在剑黎高速刘家岭隧道K64公里400米路段时,因突发故障停在隧道行车道上。司机随即打开了应急警示灯,但未在后方设立警示三角架,当司机正在边上打电话求助时,一辆大货车未提前发现前方故障车辆,在未减速的情况下撞上皮卡货车,导致双方车辆受损严重,所幸无人受伤。
经过对两名驾驶人的询问和现场勘查,再加上调取现场监控录像,民警依法认定。皮卡车驾驶人因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,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;而大货车驾驶人因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,被认定为事故的次要责任人。最后在“一路多方”的协同配合下,事故车辆成功拖离现场,道路恢复正常通行。

从“轻微事故”演变成“二次事故”
只因一时疏忽
因此
预防“二次事故”很重要
什么是“二次事故”
“二次事故”是指在原有交通事故的基础上,由于采取措施不当等方面原因再次引发的交通事故。二次事故通常比第一次事故的危害后果更大,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严重,救援难度也大大提升。

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
这些错误行为往往是
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“元凶”
×
将车停在行车道上不靠边
×
没有及时开启车辆双闪灯
×
未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
×
车上人员未撤离至护栏外

如何防范“二次事故”?
在高速上驾驶车辆
若遇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
如何合理处置呢
牢记“九字决”
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
车靠边
车辆能移动的,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,随后打开“双闪”警示灯,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放置警示标志。车辆无法移动时,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。如果在夜间或恶劣天气,车辆还必须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,并将警示牌摆放至200米外,扩大示警距离。

人撤离
无论车辆能否移动,驾乘人员都不要留着车内,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,应迅速转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。如车内有乘客受伤且车辆无法移动时,在已设置警告标志的前提下,应拨打120,等待医务人员到来。

即报警
完成上述操作后,所有人依旧保持面朝来车方向,立即拨打110报警,告知交警部门您的具体位置、受伤情况、车损情况、行车方向。如果不知道自己所处位置,可以寻找一下应急车道护栏上的绿色标牌,上面的数字代表你所在的公里数。

前车之鉴 引以为戒
如果在高速公路遇交通事故
多停留一秒就多一分危险
时刻谨记
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

转自丨贵州交警
来源: 百姓关注